集聚科创要素,整投资人重整要加强科创平台载体建设。
一方面,签署各县域可围绕本地主导产业、签署特色产业,依托龙头企业、主业优势企业,灵活运用政府搭建、多方合作、企业主导等形式,谋划建设各类技术创新中心、重点实验室和研发机构,打通人才项目落地和企业产业化通道。
另一方面,投资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,探索创新资源跨区域联动共享合作机制。
科创要素不足的县域可尝试到人才、协议资源、协议项目集聚的城市设立“创新飞地”,探索“研发孵化在外地、产业化在本地”的逆向创新模式,更好地满足“创业—孵化—产业—生活”一站式创新创业需求。
鼓励本地企业通过共建产学研技术创新载体、广田产业学院、研发中心等方式,柔性利用先进地区的人才和科技资源。
县域要集聚更多科创要素,整投资人重整同样需要优化科技生态环境。